第三十章_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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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母亲和萧遥都非常喜欢阿呆。母亲特意为阿呆买了一个奶瓶,而萧遥则为阿呆买了一个小狗屋,顺便还霸占了阿呆的所有权。为此,东方俊逸总是一有机会就偷偷对阿呆灌输诸如“我才是你真正的主人”、“假如萧遥让你咬我,绝对不能听从这种乱命”之类的观念。

  稍稍查了一些资料后,东方俊逸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成年藏獒肩高可达八十厘米,体重近一百公斤――开玩笑,东方俊逸虽然身高一米八,可是也只不过七十公斤而已。

  虽说藏獒对主人亲热之极、任劳任怨。可问题是,阿呆知道东方俊逸是它的主人吗?

  有萧遥在中间搀和,阿呆的所有权问题还真不怎么明朗呢。将来万一萧遥耍性子命令阿呆咬他,而它真的一口咬下去,那后果可就严重了。皮开肉绽还是轻的――如果阿呆真得长到一百公斤,那一准是咬手手断,咬脖子脖子断……想想都不寒而栗。

  而且,现在事态已经开始朝着极为可怕的趋势发展了。就在为阿呆买回了小狗窝后,萧遥笑嘻嘻地命令阿呆去咬东方俊逸,阿呆犹豫了一会儿,看了一眼萧遥,然后果真蹒跚着向东方俊逸爬过去,咬住他的裤角不放。

  东方俊逸已经深刻地意识到: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

  既然事态已经这么严重了,东方俊逸自然立即放下手头上其它所有的事。上网、买书,去宠物市场从卖狗人那儿取经,反正就是收集一切关于养狗、驯狗的知识。

  说巧也巧,第二次去宠物市场的时候,正好遇见一个上午打过交道的摊主,他当时正在和另一个人谈斗狗比赛门票的事。东方俊逸凑了过去,那名摊主还记得东方俊逸,因而也就没有避讳,而是继续向另一个人交涉。他有一头非常名贵的母狗快要下崽了,实在脱不开身,如果对方想去见识见识,一千三百元把套票全部拿去。另一个人犹豫许久,还是婉言谢绝了。

  东方俊逸倒是挺有兴趣的。一千三不算什么,虽说比赛地点在广州,不过为了将阿呆养好训练好,这点奔波也算不了什么。再说,明天孙小云就会带着靓汤公司几乎所有的员工去旅游,这也就意味着他拥有了为期半个月的假期。

  想想这次旅游还是挺有趣的。公司租了十辆旅行车以及若干用来装载帐篷等生活用品的大卡车,就象吉普塞人那种浩浩荡荡的车队一样――只不过大篷车换成了旅行车和大卡车。

  其实东方俊逸对这种形式的旅游也是有一些兴趣的,可是他实在不方便参加。

  老龚靓汤股份有限公司里倒是有几名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总经理秘书隐约知道孙小云总经理有一名特别助理。可是这名特别助理却长期不上班,那几名中层管理人员和孙小云的秘书对东方俊逸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东方俊逸自己也知道,那些人对他的评价多半也就是神神秘秘,如果不修口德,则会换成鬼鬼祟祟一词。

  如果东方俊逸真的跟着一起去旅游,一准会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可这却是东方俊逸一直所希望避免的。

  于是,东方俊逸买下了那套票,和家人以及孙小云打过招呼后,立即坐飞机直奔广州而去。

  自从观看了地下斗狗的第一次比赛之后,东方俊逸就觉得自己这次没有白来。倒不是说东方俊逸喜欢那种血腥刺激的场面,正相反,他一点都不喜欢看到两条狗为了娱乐人类而相互残杀的情景。事实上东方俊逸之所以会有不虚此行的感觉,是因为他看到了一条真正的成年藏獒――虽说离开机场后他就找不到手机了,但是这一小小的不快仍旧比不过能够亲眼见到一只真正的犬中之王所能带来的喜悦。

  为了伺养小阿呆的缘故,现在东方俊逸对藏獒的知识多少有了一些了解。那是一头纯黑的狮型藏獒,头脖颈上鬃毛竖立,抬眼望去就如雄师般威武。它总是微微闭着双眼,眼神之中含有一种蔑视的神态。然而当它睁大眼睛时,却总是射出一种令人害怕的凶残目光。可以说,如果比赛场地不是被一个大笼子罩着,观众们绝对不敢出现在这只藏獒视线之内。

  那条藏獒出场的时候,全场响起了“嗜血暴君”、“嗜血暴君”的加油声。东方俊逸向侍者咨询了一下,嗜血暴君的赔率是三比一,高居榜首。由于阿呆也具有藏獒血统的关系,东方俊逸对名为嗜血暴君的藏獒颇具好感,因而在凡是有嗜血暴君出场的比赛里,东方俊逸总是坚定不移地为它加油。

  嗜血暴君没有辜负东方俊逸的期望。到了第七天,它顺利地杀进了总决赛。在前面六场比赛里,它没受什么伤,即便是以赔率论高居第三的狗,与它搏斗时也只不过支撑了三分钟就一命呜呼了。而其它斗狗之间的搏杀,有时候甚至需要拼斗半个小时才能分出胜负――这种惨烈情况下的胜出者,在下一场比赛时也就不得不弃权了。

  没有人会怀疑正值壮年的嗜血暴君是否能第三次获得这种比赛的总冠军。不过,如果它的决赛对手太弱,那么比赛的精彩程度就会大打折扣。

  令观众们满意的是,总决赛中嗜血暴君的对手同样没受什么伤。

  那是一只沙皮狗。在同类当中,它显然是一个庞然大物,可是与嗜血暴君比较,它却要小一号。它的皮松松垮垮的,让人怀疑那不是它的皮,而是主人为它穿上的一件过于肥大的皮衣。它的被毛极度粗硬,竖立在身体的主要部位。头部特别大,由于前额覆盖着大量的皱纹,并且从两侧延伸到脸部,因而看起来就象是一副愁眉不展的表情。它的体型也很好笑,简直有点象是正方型。

  然而,就是这样一只体型较小,外形可笑的对手,却引起了嗜血暴君的重视。

  嗜血暴君前面的对手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无非有三种反应:要么是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声;要么是大声狂吠;要么就是发出讨饶的呜咽声――虽说这些斗犬通常都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但是面对散发那种狂暴而凶残气息的对手,本能的恐惧却能够迫使这些胆气不够的狗不战而降。

  可是那条沙皮狗的反应却不是如此。

  它呆头呆脑地站在比赛场地的另一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连目光都有些呆滞。它的这种表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痴呆”一词。

  嗜血暴君从肚子里吹出一股霸气,这股霸气从喉咙里冒出来,形成一种低沉但具有穿透力的、让人不寒而栗的声音。往常,一旦嗜血暴君做出这种预备进攻的姿态,对手总是小心翼翼地连大口喘气都不敢。因为那对手本能地知道,只要它们稍一分心,嗜血暴君这个无比危险的杀手就能要了它们的命。可是,沙皮狗仍然没有什么反应。

  它傻傻地望着对手,一副不理解嗜血暴君的举动代表什么含义的模样。

  嗜血暴君没有被激怒。虽然它现在只不过三岁,可是经过残酷的训练以及大量的实战之后,它的战斗经验甚至比一只自然界的老狼王还要丰富。

  虽然嗜血暴君已经发出威胁的低吼声,但是从距离判断,观众们都以为它会再往前走几步之后才会发动袭击。可是观众们都猜错了,饮血罗杀往沙皮狗的右侧一跳,似乎还没有落地,就扑了过去,这已经是犬科动物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了。

  沙皮狗还没有作出跳起来躲开的动作,肩膀就已经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在众多观众欢呼的同时,也有一些精明一些的观众意识到这次的决斗非同寻常。因为,嗜血暴君从来不会去咬对手的肩。而它这次只咬中了沙皮狗的肩,只能证明一件事:沙皮狗在最后的紧要关头避过了要害。

  嗜血暴君咬了对手一口后,又迅速地跳离了对方,在相当安全的距离上观察对手的反应。这一行为,简直违背了动物的本能。而一些在嗜血暴君身上下注的观众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却开始欢呼起来:“嗜血暴君!加油!嗜血暴君!加油!……”

  沙皮狗仍旧半死不活地站在那儿,就好象刚才被咬了一口的根本不是它。事实上,刚才的一击对它的伤害确实不大,因为,它的皮实在是太厚了。在犬科动物之中,沙皮狗的防御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最强的。更何况,刚才嗜血暴君只是试探性地攻击,而试探性的攻击,其破坏力往往总是很一般的。

  嗜血暴君在它的杀戮生涯中第一次迟疑了。在残酷的训练中,它曾经连续半年每周都有一次殊死的搏斗。无论对手是狼、豹子甚至是藏马熊,最后的胜利者总是它。经过那些变态的训练之后,它瘦了,不怎么爱动了,可是性格却越来越阴冷和残暴。后来,主人开始带着嗜血暴君参加地下斗狗比赛。一开始参加这种比赛,嗜血暴君的名声就立即在这个圈子里响了起来。这种比赛里的对手,有时候比豹子和藏马熊还要难缠,可是嗜血暴君却永远是最后的胜利者。

  于是,嗜血暴君开始渐渐有了一种所向无敌的感觉。

  虚荣属于是原罪之一。它不仅对人类有效,事实上与人类生活在一起的动物也有可能会产生虚荣心。例如说,在赛马比赛中败落的赛马,有可能会郁郁不欢;一只狗如果因为犯了错误而遭受主人严厉地训斥,便有可能连续几天都不吃不喝。

  对嗜血暴君而言,所向无敌的王者感觉不仅仅是一种优越感,它同样也是一种负担。任何一个王者,都不可能容忍向自己挑战的对手全身而退。

  也不是说嗜血暴君每次都一定要主动进攻。有时候,它也会等待对手主动进攻露出破绽,然后一击得手。可是这一次,面前那只呆呆傻傻的沙皮狗显然不可能主动进攻。

  最后,虽然嗜血暴君没弄明白沙皮狗这副呆呆傻傻的模样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它的骄傲,它的王者身份已经不容许自己继续与沙皮狗一直僵持下去了。它再一次扑向了对手。

  每一次扑击,都能够在对手的身上留下一道伤痕。虽然每道伤痕都不重,但是这种一击而走的策略显然是非常正确的。那条看起来有些傻的沙皮狗速度虽然确实很快,但是还是比嗜血暴君慢了一线。而且,它也没有利用只比嗜血暴君慢一线的速度进行反击。它只是利用自己的速度,保证脖子这样的要害不被咬中。

  突然之间,一直都呆呆傻傻的沙皮狗忽然表现得非常焦虑烦躁,大声地狂吠,颠前踬后地狂吠,就好象以前与嗜血暴君对阵的那几只胆子较小的对手一样。一直以来都静立不动的沙皮狗开始来回踱着步子,它猛地跳起来,朝嗜血暴君狂奔而去,又戛然止步。然后继续狂吠。吠着吠着,沙皮狗的眼睛就不再看着嗜血暴君了,它若无旁人地坐了下去,就象是一只正在向主人报警的护家犬一样一本正经地一声接一声地狂吠着。

  嗜血暴君抓住了这个机会,旋风一般地扑了过去,利用比对方多出四十公斤的体重优势将沙皮狗撞翻倒地,然后一口咬下去。虽然没有一咬口咬对方的咽喉,但是沙皮狗的后颈却落在了嗜血暴君的口中。只要一换口,它就能咬住脖子下面的喉咙撕破气管,或者咬住脖子一侧的大动脉撕开喷涌的血闸。看来,胜利只是迟早的事了。

  正当嗜血暴君准备采用以拔出锋利的犬牙再次楔入的痛快淋漓的办式宣告战斗结束的时候,躺在地上的沙皮狗利用嗜血暴君的大意,突然蹭地一蹿,咬住了嗜血暴君的前胸。自认为即将胜利的嗜血暴君因为这次受伤而暴怒地腾挪跌宕起来。它试图把对方甩掉,但让它出乎意料的是,它不仅一甩没有甩掉,而且好几甩都没有甩掉。嗜血暴君只好一直甩下去,把沙皮狗沉重的身体一次次地甩到这边又甩到那边。

  尽管血不是突然滋出来,而是慢慢洇出来,但问题是,沙皮狗咬住嗜血暴君之后,就象男人对心仪的女性进行法兰西式的热吻一般,再也不肯松口。

  极少受伤的嗜血暴君因为这次的意外而异常愤怒。它一口接一口地咬着对方所有能咬到的地方,一爪一爪地撕扯拍打着所有能及的地方。沙皮狗的皮确实具有极强的防御力,可是藏獒的牙齿和利爪也是极为可怕的。不一会儿工夫,沙皮狗满身出现了冒血的口子,在观众们看来,沙皮狗如果不避开狂暴的藏獒,死亡就在眼前了。

  但是那只沙皮狗却似乎真是一只傻狗。它不知道痛苦,不知道畏惧,它的智商似乎只知道咬住嗜血暴君的前胸不放――事实上,在自然界里只有鳖、鳄鱼之类的低等爬行动物才有这种习惯,而智商较高的猫科、犬科动物却根本不屑这种死缠烂打的招数――咽喉这类地方咬住不放还说得过去,咬住前胸不放算怎么回事呢?

  最初,大多数观众认为嗜血暴君虽然遭受了小挫,可是最终的胜利仍旧会属于它。毕竟沙皮狗只是静静地咬着嗜血暴君不放,与嗜血暴君狂暴反击的气势比较起来,沙皮狗的攻击简直不象是攻击。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观众发现不对劲了。

  沙皮狗的攻击确实不象是攻击,而是象是情人间缠绵的热吻。它只是心满意足地用剪状咬合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嗜血暴君的前胸,无视浑身上下被撕裂的皮肉,无视观众们的嘘声,就那么情意绵绵地挂在嗜血暴君的身上。更糟糕的是,沙皮狗就这样挂着嗜血暴君的胸前,嗜血暴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咬到沙皮狗的喉咙,自然也就无法撕破它的气管,或者是咬住脖子一侧的大动脉。

  原先观众们或者是喝彩,或者是发出不屑的嘘声,赛场里完全是一片乱哄哄的情景。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赛场完全安静了下来。

  犬科动物的前胸位置没有什么大动脉,可是由于嗜血暴君的受创面积太大,而且受创的程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深,虽说血只是慢慢地流出来,可是积少成多,嗜血暴君的失血量自然也就越来越多了。

  为了摆脱这种可怕的噩运,嗜血暴君狂暴地反抗着,它绕着整个场地不停地跑来跑去,将挂在它身上象个毒瘤一般的沙皮狗甩来甩去。最后,整个赛场完全被染红了。首当其冲的沙皮狗,也就变成了一只全身通红的血狗。这时候,如果让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人来猜哪条狗叫作嗜血暴君,他一定会将这个称号加在沙皮狗的身上。

  观众们静静地看着嗜血暴君为了挽救自己生命而做的所有挣扎。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嗜血暴君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小,后来,它就连走路也摇摇晃晃起来,最后,它终于倒下了。可是即便倒下之后,嗜血暴君仍旧不肯放弃,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试图站起来。

  这时候,观众们开始惊叹藏獒的生命力之顽强。如果是一般的狗,如果遭受了这种重创,如果流了这么多血,尸体早都已经凉了。

  当嗜血暴君完全停止挣扎时,整场比赛已经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看到嗜血暴君已经一动都不动了,赛场的工作人员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铁笼子的门,让沙皮狗的主人进去让沙皮狗松口。待沙皮狗的主人牵着它心满意足地离开比赛场地后,一名兽医立即跑到嗜血暴君的身旁为它进行检查。

  半晌,这名兽医对着嗜血暴君的主人遗憾地摇了摇头。

  嗜血暴君的主人看起来象是个汉人,可是他的脸却象是长期生活在高原上的人一样红通通的。看到兽医无能为力的表示,嗜血暴君主人脸上阴冷的表情愈加可怕了。他转身准备离开。这时候,坐在前排位置的东方俊逸冲到他面前气愤地大吼。

  “它还没有死,你怎么能扔下它不管?!”

  嗜血暴君的主人只是静静地望着东方俊逸,却令他不由打了一个冷颤。这一刹那,东方俊逸险些产生退缩的念头。可是,对阿呆的喜爱以至于引伸到对藏獒的喜爱,使得东方俊逸重新鼓起了足够的勇气。

  “嗜血暴君还没有死,你不能扔下它不管!”

  嗜血暴君的主人盯着东方俊逸看了好半天,令东方俊逸不禁产生了毛骨悚然的感觉。这时候,嗜血暴君的主人从喉咙里幽幽吐出两个字:“十万!”

  “啊?”东方俊逸根本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这时候那个兽医好心地提醒道:“这条狗受伤太重……”

  嗜血暴君主人的冷哼声令那名兽医噤了声,同时也令东方俊逸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东方俊逸不由望了嗜血暴君一眼,它躺在那里,睁着眼睛,可是眼睛里却几乎没有那种任何代表生命的光彩。难道说,嗜血暴君理解了主人的想法,因而心如死灰了吗?东方俊逸不禁为它感到悲哀。嗜血暴君为主人拼命,可是当它快要死的时候,主人却打算无情地抛弃它,甚至还打算利用它最后再捞上一笔。

  这时候,东方俊逸也冷哼了一声。他的冷哼声,至少就声量而言比起对方要大得多。

  嗜血暴君的主人并没有因为东方俊逸不屑的冷哼而产生任何情绪波动。

  “昨天别人出一百万我也没卖。现在你出十万,它就归你了。如果你不想买,那就走开。”

  走开吗?

  东方俊逸不由自主朝嗜血暴君望了一眼,那种充满死气的眼神令东方俊逸的心中一痛。这时候,他似乎发现嗜血暴君的眼边有一些湿润。随后,他的视线又落在那名兽医的身上。兽医微微叹息,然后摇了摇头。

  那也就是说,花十万元只能买具狗尸?

  东方俊逸很想讽刺对方想赚钱都想疯了,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狗,有时候甚至是忠诚的代名词。在野外如果遇上熊、豹或者是大群野狼,狗能够克制本能的恐惧勇敢地迎上去与之搏斗,为主人赢得一线逃生的机会。很多时候,被主人送走的狗能够再次跑回家中――哪怕是一次又一次送走,它也会一次又一次跑回原先的家。东方俊逸至少曾经知道这样一件轶事:有一条狗甚至历尽千辛万苦,跋涉一千多公里又找到了自己原先的主人。

  人,在大多数时候也都是善待狗的。可是有时候,有些主人的德行确实不怎么样。至少在忠诚这一标准上,他们无法与自己所养的狗相比。

  人类所亏欠你的,也同样由人类来偿还吧。

  东方俊逸再次望了嗜血暴君一眼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望着嗜血暴君原先的主人,平静地说道:“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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